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2月15日评论文章:人们常说美国有很多或太多的律师,我在纽约住了16个月就开始领会到其中的原因。
我的同事认为我被一辆黄色出租车的司机多收钱了,建议我去投诉。出于记者的好奇心,我听取了建议。于是我向纽约市处理这类纠纷的机构NYC311递交了我的案子。
几周后,我收到了一封回信,问我是否愿意通过电话或亲自参加有关我的案件的听证会,据说亲自参加能增加获胜的机会。
同样出于好奇心,我回答愿意亲自参加。然而,两个月过去了,我还没得到任何回复。
有趣的是, NYC311最初的回信上写道,即使听证会发现我被出租车司机多收钱,我也得不到任何赔偿。从出租车公司得到的罚金将进入市财政。如果我想要回我的钱,我必须另外在民事法庭起诉出租车公司。
考虑到可能牵涉的时间和费用,我不确定是否要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而继续这个案子。这样的花费肯定要比我投诉的从机场到家的路费要多很多。
律师是我来纽约16个月碰到最大的职业群体之一。不仅我的出租车案需要他们,就是在感恩节那天,我的地铁卡在PATH地铁站被吞掉,吐出来的却是另一张没有价值的卡时,我也需要他们。
当我在地铁站打电话投诉时,纽约交通运输管理局的一位监察人员明显可以从监控摄像头上看到我,她记下我的信息,并说她会为我申请赔偿。
过了两个月,我终于收到交通运输管理局的来信。信上说,如果我想拿回我的地铁卡,我必须填一份宣誓书,并公证后再寄给交通运输管理局索求赔偿。此时的我深感无奈,一份公证所得花费可能比我地铁卡里的钱更多。
既然监控摄像头和地铁读卡机应该记录了我的案子所需的所有信息,那是否真的有必要去公证甚至写一份宣誓书呢?或者也许是我还没习惯国外这种法律规范吧。毕竟在中国, 泱泱13亿人中才有17万有执照的律师。
而相反,美国却有一百多万律师,平均每265个美国人中就一位,人均律师世界之最。这还不包括每年从法学院毕业的大约4.5万毕业生。
很显然,美国需要很多律师,这是因为各州的法律经常各不相同,比如有关酒销售的法律在哈德逊河两岸的法律都完全不同。
既然有这么多律师,那时刻也要有足够多的法律诉讼案件让他们忙起来,就比如我的出租车和地铁卡案。
中国作家林语堂曾经说过:律师太多的地方可能正义反而得不到伸张。我猜当一百万律师都在寻找起诉某人时,你就可能明白其原因了。其实过去几年,来美国的中国公司已成为很多案件的目标。
中国需要更多的律师来建设法治社会。但是我们真的需要律师解决日常每件琐事吗?
(作者是《中国日报》美国版副主编陈卫华,编译张斯 编辑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