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月20日评论文章: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质,是实现发展导向由经济总量向国民收入的历史性转变,走公平与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确立并实施民富优先的改革导向。
民富优先的改革是释放社会总需求的重大选择。国富、民富都十分重要。问题在于长期实行国富优先的增长会使国家生产力优先并快于民众消费能力增长,中低收入群体消费能力的提高缓慢,消费倾向偏低,导致社会总需求不足。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发展缺乏内生动力,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坚持民富优先的发展,能带来老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带来社会消费率的提高。民富优先,意味着促进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政策目标;意味着更多的社会产品应当分配给居民;意味着政府更多的财政支出用于社会福利建设。由此使社会财富更多地为居民所有,居民的消费倾向和消费能力都得到极大地改善,进而真正释放和扩大社会总需求,扭转消费率下降的基本趋势。如果未来5~10年,居民消费率从当前的35.6%提高到50%以上,年均提高2~3个百分点,意味着每年将有5万亿左右的商品由现在用于投资和出口转变为让社会消费。这样,社会总需求、尤其是消费需求就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民富优先的改革是扭转收入分配差距的重大选择。民富优先导向改革的实质是建立“藏富于民”的制度基础;其基本标志是居民收入增长略快于经济增长速度,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略快于高收入者收入增长速度。这些年,中国在经济总量快速扩张的同时,消费率持续走低,主要原因在于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严重制约了中低收入者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的提高。适应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和消费结构提升的趋势,关键在于形成公平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为此,民富优先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尽快提高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将城乡居民收入和劳动者报酬增长作为两大约束性指标,以扭转不断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防止“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
民富优先的改革是实现公平发展的重大选择。民富优先的改革,基本出发点是公平发展;基本途径是在更加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提高社会公平程度,构建和谐社会。由此,民富优先的改革,就是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公平、协调发展;就是要打破劳动力市场“同工不同酬”的体制安排,促进劳动力公平发展。
“十二五”民富优先的改革需要有重大突破。例如:第一,尽快出台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民富优先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直接的迫切要求。尽管存在各种不同判断和看法,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看,应该尽快出台收入分配改革的总体方案。要把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作为主要目标,把“两个同步”具体化,确定具有约束力的指标。第二,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从民富优先的改革导向看,当前以经济总量为导向的财税体制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制度障碍。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要同时调整财政收入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在财政收入结构中,尽快将国有资产租金和利润、土地出让金等预算外收入和非预算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形成规范的全口径财政预算体制;同时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企业承担的生产税比重,改变个人所得税以工薪阶层承担为主的局面。在财政支出结构中,大幅度降低经济建设支出和行政管理费用的占比,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重要的财政基础。第三,政府转型应取得实质性突破。政府做大GDP总量有很多经验,但推进发展导向从经济总量向国民收入的转变,从投资出口主导向消费主导转变,涉及发展理念、政府定位和政府职能的重大调整。政府真正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需要讨论三个重要问题:一是以经济增长为中心,还是以公共服务为中心;二是国有资本的配置是以公益性为导向、以改善民生为目标,还是继续以做大经济总量为目标,继续强化在竞争性部门的投资;三是继续支持国有资本垄断营利性强的部门,还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使民营经济成为经济持续稳定较快增长的主导力量。这是政府转型最具实质性和挑战性的重大课题,也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
英文原文请见:http://europe.chinadaily.com.cn/opinion/2011-01/20/content_11885923.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作者 迟福林 编辑 吕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