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2月22日评论文章:12月17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新的《防卫计划大纲》,这是自1976年以来日本政府出台的第四份报告,也是今后10年日本防卫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迄今为止,日本一共出台过3份《防卫计划大纲》。1976年10月问世的《防卫计划大纲》提出了“基础防卫力量构想”的建军理论,强调日本应保持一支小规模的但质量较高的防卫力量以应对“有限的、小规模的侵略事态”;1995年11月出台的《防卫计划大纲》将防卫日本、对付大规模灾害、参与国际安全事务规定为自卫队的3项任务;2004年12月的《防卫计划大纲》在判断日本周边安全环境时更加突出国际恐怖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弹道导弹扩散这类新型武器的威胁,将自卫队到海外执行任务升格为“本职活动”。
新《防卫计划大纲》是2009年9月民主党上台后第一份有关日本防卫力量建设的指南。它是紧接着12月3日至10日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日美联合军事演习之后出台的。那么,它与以往的《防卫计划大纲》相比,有哪些显著的特点?它究竟要向国际社会传递什么样的信息呢?
首先,新《防卫计划大纲》用“机动防卫”的概念取代沿袭多年的“基础防卫力量构想”,重视在有威胁的地方重点部署兵力,强调部队的机动性和快速反应能力。这与过去均衡配置兵力的传统思路相比,显然是一个重要的变化、与《防卫计划大纲》一起通过的《中期防卫力整备计划》在削减路上自卫队坦克、火炮等防御性武器数量的同时,明显加强了海空作战力量,包括在全国部署“爱国者-3”型地对空导弹,将海上自卫队的潜艇由16艘增加到22艘,提升“宙斯盾”护卫舰的性能。这就意味着日本的自卫队将更具攻击力。
其次,新《防卫计划大纲》露骨地渲染所谓的“中国威胁”论。6年前的《防卫计划大纲》在分析东亚地区的安全形势时只是称这一地区存在着俄罗斯和中国两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及尚未放弃开发核武器的朝鲜,需要予以关注,而新版的《防卫计划大纲》却断言中国军事力量的发展已成为地区和国际社会的“担忧事项”。与此同时,《防卫计划大纲》首次将日本列岛南部及西南诸岛列为防卫重点,将航空自卫队部署在冲绳的作战飞机增加一倍,并强调要与美国、韩国、澳大利亚等拥有共同价值观的国家加深防卫合作。其联合制华的意图跃然纸上。尽管在新《防卫计划大纲》中也写进了日本将进一步发展中日关系,鼓励中国成为负责人的国际社会一员,但按照其将中国视为假想敌的思路,两国领导人达成的中日“互不构成威胁”的共识势将成为一纸空文,相互信赖关系将受到严重伤害。
据日本媒体透露,新《防卫计划大纲》原先还曾酝酿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只是顾忌社会党等在野党的强烈反对,最终未能走到这一步,但《防卫计划大纲》中特意写进了这段文字:“要顺应国际合作开发和生产武器的潮流研究相应的对策。”暗含着未来突破这一禁区的可能。
新《防卫计划大纲》的问世又一次引起了国际社会对日本未来走向的担忧。
作为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罪魁祸首之一,日本在战后一直坚持将“和平国家”作为自己的国家发展趋向,遵循“和平宪法”、“专守防卫”和“武器出口三原则”。这是日本保证自己再不走战争道路的一种自我约束,也是一种国际承诺。但是,人们注意到,在日本国内,围绕坚持和平宪法等问题一直是有严重分歧和尖锐对立的。无论是在已经下野的自民党内,还是在走上执政道路才一年多的民主党内都有一股“鹰”派势力,试图突破“和平宪法”等限制,使日本成为可以派兵出国的“正常国家”。事实上,从进入新世纪以后,日本已大大降低自卫队派兵出国的门槛,完善了准备战争的法律体系。
新《防卫计划大纲》是日本“鹰”派势力是展示日本军事“肌肉”的一次新的尝试。它表明日本已经不再拘泥所谓的“专守防卫”,而财政拮据也不会成为它寻求建立海空军事威慑的障碍。日本的和平宪法象一层“窗户纸”那样那个被捅破可能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了。
一个越来越张牙舞爪的日本,一个将与邻国的庄重约束视若一纸空文的日本,还能被认为是东亚地区的稳定力量吗?
英文原文请见:http://www.chinadaily.com.cn/cndy/2010-12/22/content_11736995.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作者 吴寄南 编辑 吕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