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5月26日专栏文章:近几个月发生的几起恶性事件震惊了全国。
首先是富士康深圳公司今年以来的“11连跳”事件,再者 是近两个月全国各地的发生校园砍杀事件。
公众大为震惊,为什么这么短时间内,有如此之多的生命离开了人世。更让人困惑的是,为什么悲剧一再发生?尽管惨剧发生之初就引起了人们的警惕,也采取了预防性措施,但却未能阻止悲剧一再上演。
一些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把事情归因于砍杀者和自杀者所承受的精神压力和精神疾病。
专家甚至引用了“维特效应”来给予解释,即对某个事件的密集报道,会引起大面积的效仿跟风。
这个说法不无道理,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还相当到位。但是,心理或精神问题显然不是造成这一列悲剧的最终原因。之所以产生这些心理问题,有着更深层次上的原因。一些有识之士指出,是目前存在的尖锐的社会矛盾造成了悲剧的一再发生,这些社会矛盾包括占人口少数的富裕阶层与占人口多数的中低收入者之间的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日益严峻的就业困难、相当普遍的腐败现象、以及社会中强势成员对普通百姓的权益的侵害。
然而,我们似乎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没有认识到这些社会矛盾已经严重到了何等程度。
我们应当认识到,社会不公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程度,甚至到了某种临界程度。富士康自杀事件和校园砍杀事件就是信号。
尽管这些恶性事件并非每一件都直接与社会不公正相关,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社会环境的不利已使得一部人失去了希望。
这些人可能在心理上比一般人更为脆弱一些,但如果社会能更加公平和谐一些,他们也许就不会采取如此极端的行为。
我们在经济上取得了辉煌成就,社会恶性事件却不断发生。这说明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忽略了社会公平的保障。
中央领导层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在今年两会期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温家宝总理说:“中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也是各类矛盾集中凸现的时期。造成这些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就是一些地方违反法律法规,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不仅意识到了社会不公正的严重性,并且已经开始采取行动解决这一问题。
今年初,人民大表大会和《人民日报》传达出信息,政府将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合理分配国民收入,增加居民收入在国家总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另一个重大举措,近期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高院决定排查清理涉及行政诉讼的上访案件并且更正错误的行政诉讼判决。
这两项举措对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前一项举措是要增加普通老百姓的收入,后一项则是在公民与当权者发生矛盾时,保障民众提供寻求公道的权利。
如果这两项措施能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无疑会缓解公众的积怨,增加社会稳定。当然,成功的关键还是在于贯彻落实。然而,公众对这些承诺却显得颇为冷静,因为过去有太多的决定和承诺最后都无果而终。
但愿这一次,公众不会失望。
英文原文请见:
http://www.chinadaily.com.cn/opinion/2010-05/26/content_9892752.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中国日报专栏作家 刘式南 编译 刘江波 编辑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