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真理还在穿鞋,谣言已经走遍了天下。”对这句关于谣言传播的名言,很多人都曾深有体会。“碘盐能防核辐射”、“致癌酸雨”、“艾滋女事件”、“伪造国税局‘47号公告’事件”……这些曾经在网络上沸沸扬扬的谣言,令公众深受其害。
去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一项在线调查显示,82.1%的受访者认为当前社会说谎之风日渐泛滥。这个结果令人警醒:当我们指责和抱怨谣言满天飞时,有没有反思过,也许自己并非是无辜的“受害者”呢?当我们在网络上畅所欲言的时候,当我们顺手点下“转发”、“引用”之时,是否意识到了权利往往伴随着责任呢?
在网络和信息时代,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和看法的权利,每个人也都可能成为谣言的“炮灰”。去年,英国首都伦敦等主要城市连续4晚发生骚乱时,大量虚假谣言经由微博等社交网络传播,令骚乱愈演愈烈。专家分析指出,微博因发言简短,通常不带相关背景,而且微博特点是便于志趣相投的人相互联络,因此,当微博内容缺乏背景时,人们容易按照自己偏好的方式解读、评论、转发。这就为谣言的产生和迅速传播提供了空间。因而,受众具有过滤所读到的信息的责任。所谓“过滤”,强调的是面对谣言,我们应当有独立的思维能力、科学素养和理性判断。很多时候,谣言其实并不高明,稍作分析就不难发现其漏洞,但我们由于认识上的欠缺,由于内心的恐惧和焦虑,而忘记了保持冷静,忽视了分清是非,甚至在无意中成为“推波助澜”的人。
有自律才有自由。文豪萧伯纳说过,“每一个人的内心世界,都隐藏有一匹脱缰的野马,如果你不去紧勒缰绳,时刻都会有大祸降临。”这个缰绳,就是谨守道德的边界,谨守法律的底线。网络虽然是一个虚拟空间,但它决不是道德的“死角”和法律的“盲区”。倘若认为套上“马甲”,就可以无所顾忌、随意发泄、伤害他人,甚至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而造谣传谣、危害社会公众的利益,那么,最终还是必须由自己来“埋单”。类似的教训有不少。做一个负责任的网络公民,不论在虚拟空间内还是现实生活中,都记住“头顶的星空”与“内心的道德”,对自己负责,依法上网,文明上网,不发布、不传播谣言;对社会负责,谣言出现时,理性处之,勇敢质疑,设法求证,揭穿谣言虚伪的面纱,不助长谣言传播。尤其是那些“粉丝”大批的公众人物,如娱乐明星和网络名人,更应谨慎地用好话语权,负责任地发言。
不为困难风险所惧,不为杂音噪音所扰,不为传闻谣言所惑,这是我们谋求社会发展所必须的心态,这是我们追求幸福生活所必须的心态。人人有台谣言“粉碎机”,开动公民责任的“引擎”,使事实彰显,使谣言终结。
(来源:深圳特区报 编辑:蔡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