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及时下达成品油价格调整补贴资金
[ 2007-11-02 14:10 ]

11月1日凌晨,在安徽安庆一加油站,一位驾驶员在给车辆加油。10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日零时起调整成品油价格。本次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新华社记者李健 摄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为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31日发出通知,决定从11月1日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为降低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公益性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影响,中央财政新增补贴资金,对受油价提高影响较大的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司机等给予专项补贴。11月1日,中央财政已将补贴资金下达地方和有关部门。对种粮农民因油价调整的补贴,已于上半年以综合直补的方式发放到农民手中。

此外,对液化气价格提高影响低保家庭增加的生活费用,影响学生食堂增加的支出,由各地人民政府适当补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补贴资金将于近日专项下达。

财政部要求地方财政减少资金拨补环节,简化资金运转程序,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资金发放到受益对象手中。(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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