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文化部主办的2010国家艺术院团优秀剧目展演在国家大剧院拉开序幕,以发生在新疆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具有浓郁新疆民族特色和民族风情的原创歌剧《热瓦普恋歌》将于近期上演。
2010年的全国文物局长座谈会选择在新疆昌吉召开,会议期间由国家文物局投资建设的北庭故城遗址公园正式启动,三年后这里将诞生我国西北最大的国家遗址公园。
全国新闻出版系统援疆工作会议刚刚在乌鲁木齐举行,正在筹建的民族文字出版基地将以新疆人民出版社为基础,整合新疆科学技术出版社、喀什维吾尔文出版社等资源组建一个全新的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数字新媒体基地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已经展开。
统计表明,中央支持新疆的文化项目资金呈逐年快速增长的态势——2006年为1569万元,2009年达到了15033万元。春雨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农(牧)家书屋工程、村村通工程……这一次,文化援疆的速度出奇地快。
文化文物
构建覆盖广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在新疆,94个公共图书馆,平均每个馆的从业人员只有10人,低于全国平均17人的水平;全区每千人只拥有1.6平方米阅览室,平均每个坐席的服务人口高达1883人……
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表示,新疆的文化工作可以概括为成就大、困难大、潜力大、发展的希望大,这也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结束后文化部立即启动对口支援新疆的原因。
“春雨工程”旨在到“十二五”末期,构建起设施完善、保障有力、队伍齐备、内容丰富、成效突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包括继续加快推进以基层为重点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新疆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古籍保护等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支持新疆实施“县级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组织开展“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系列活动。预计到2015年,新疆建成图书馆二期、美术馆、群艺馆、文艺译制中心等设施,14个地州和98个县基本建成标准剧场,62个县级艺术表演团体建成排练场和业务用房,10407个村(社区)基本实现村村(社区)有文化活动室;兵团建成大剧院、群艺馆等设施。
新疆是举世闻名的古丝绸之路的要冲,这些年国家投入4.2亿元专项资金,对丝绸之路新疆段的2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遗址保护。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将组建新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专项负责对口支援新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已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文化部将加大对新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资金补助力度,支持新疆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传习所等基础设施。建成1个自治区级和3个地州级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传承中心,1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以及兵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备、富有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新闻出版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惠远镇农民张阔峰经常到镇文化站看新闻出版援疆工程赠阅的科技图书,对有关无公害胡萝卜种植方法很感兴趣,开始尝试无公害胡萝卜的种植。他说:“一本好书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一项技术能造福众多百姓”。
新闻出版援疆工程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战略性工程主要由出版物免费赠阅、出版物市场监管及“扫黄打非”工作、发行网点建设、党报党刊及音像电子出版物印刷制作设备配置、新疆新闻出版技工学校教学综合楼及出版物市场监管用房建设、出版物市场监管网络建设六大工程构成。一期工程投资总额为38009万元,有效缓解了新疆农牧区缺书少刊的状况。
出版物免费赠阅工程使用资金20470万元。免费向全疆856个乡镇和8849个行政村赠送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6种语言文字的报纸39种,期刊16种,图书1281种,音像制品267种。为新疆投资建设23个县级新华书店发行网点,为全疆地州市及县级新华书店配备流动售书车98辆,1657万元。初步改善了农牧区出版物缺乏、信息闭塞、“看报难、读书难、购书难”的问题。
新疆农(牧)家书屋工程建设已经提前完成了“十一五”计划的3000个农(牧)家书屋任务,并全部投入使用。从2007至2009年,中央财政累计拨付农(牧)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48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200万元。
广播电视
“一村一月看一场电影”
2000年以来,广电总局以实施广播影视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为抓手,加大援疆力度,累计安排建设资金11.7亿元,极大地推动了新疆广播影视事业发展。
如今广播电视覆盖能力大大加强。广播电视发射总功率增加了3倍,覆盖范围明显扩大。全疆各地州市和绝大部分县市、乡镇广播电视台站都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自治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少数民族语言节目译制制作能力显著提高。西新工程累计安排新疆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译制制作设备投资7564.18万元,译制经费19566.4万元。
目前,新疆开办公共广播节目121套,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5种语言播出,2008年播出52.6万小时;开办公共电视节目141套,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英6种语言播出,2008年播出57.6万小时。新疆13个地(州、市)和2个县建立了译制部,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4种语言影视剧年译制能力达5654集,是西新工程实施前的5倍。
农村电影放映能力大大提高。国家累计安排新疆农村电影放映设备7226万元,配备了848套放映设备,105辆电影放映车,农村电影场次补贴和拷贝资金1625万元。全区已建数字电影地面卫星接收站12个,农村电影放映队812个,100%的行政村实现“一村一月看一场电影”。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