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中国日报

工伤保险待遇调高 涉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2015-04-02 16:15:12 来源:今晚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免费订阅30天China Daily双语新闻手机报:移动用户编辑短信CD至106580009009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更好地保障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本市对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作出调整,涉及伤残津贴、退休工伤人员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3项待遇。新待遇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2014年年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津贴:一级伤残29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70元,四级伤残26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标准是一级2820元、二级2697元、三级2575元、四级2452元。

2014年年底前鉴定为工伤一至四级的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补贴:一级伤残60元,二级伤残50元,三级伤残40元,四级伤残30元。调整后工伤人员补贴与养老金之和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标准是一级2820元、二级2697元、三级2575元、四级2452元。

2014年年底前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13元,最低发放标准1246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5元,最低发放标准934元。

 
 
 

精彩热图

 
 

焦点图片

故宫大高玄殿修缮工程开工

北京:亲子阅读迎“国际儿童图书日”

丁俊晖5-1胜马克·戴维斯 赛后发布会简短庆生

四川卧龙利用野外红外相机首次拍到雪豹母子影像

精彩热图

百态:村里的“时尚青年”

杭州路面塌陷 大坑占近全部车道

乌鲁木齐大雪纷飞30小时 重回“冬季模式”

无锡:樱花烂漫正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