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日前,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本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235元;自2015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35元调整为245元。
享受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人员,自2014年7月1日起,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老年人生活补助分别由每人每月80元、90元、100元调整为95元、105元、115元。(记者晁丹通讯员王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