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这次公开遴选资格审查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网上报名期间,各遴选机关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7月23日8:00至7月29日18:00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由于资格初审不合格而被要求补充填写信息或者改报其他职位的,应在报名期间及时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但因为所报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遴选的,可在8月1日9:00至16:00改报其他职位。
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其他与报考资格要求有关的证明和经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以及本人近2年的工作业绩报告。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笔试之后在资格复审环节将带有组织推荐意见的《报名推荐表》提供给遴选机关。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遴选机关下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问:这次公开遴选在考试的方式方法上有哪些创新?
答: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围绕遴选职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命制试题,提高命题科学性,在笔试环节,将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重点测试应考人员从事机关管理工作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依法履职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其中,副处级职位和科级及以下职位将采用难度不同的试卷。
公开遴选的面试注重对应考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察了解。面试形式除统一命制试题的结构化面谈以外,部分遴选机关还自行灵活设置了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测试、心理素质测评等形式,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更为全面深入的测察,也为报考人员提供了更全面的展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