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11月25日起至2011年1月25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工会对各类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企业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在元旦和春节期间足额拿到工资。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加大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力度。检查内容包括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情况、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情况、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进行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情况和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情况。检查和打击的重点是工资支付和欠薪逃匿案件。
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张健介绍,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违法行为,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否则依法从严处理。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单位,要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做到有诉必查、快速反应、查实必纠。
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