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永不过期"又曝食品安全漏洞
离岛免税政策实施还不到一个月,就有数十万消费者到三亚免税店抢购各种高档商品。然而“免税商品”出现了过期产品却犹如一个炸弹震惊海南岛内外。三亚免税店解释,可能是销售人员培训不到位,造成了误贴标签的问题。(5月8日中国广播网)
销售过期产品被喻为如炸弹爆炸,或许是因为事情出在开张不足一月的免税店,事实上,过期产品贴上新的生产日期重新上柜销售,早已是一些商家的拿手戏。5月7日的中国经营报刚刚披露,在杭州家乐福涌金店,顾客在2011年4月30日购物,竟然买到了生产日期是2011年5月1日的食品!之所以出现这种时光错乱,原因就在于经销商的随意修改时的忙中出错。而这种状况乃是业内公开的秘密。
业内人士透露,生产企业配送货物时,会另外再附带额外包装标签。如果产品运达时出现包装破损,经销商就用企业额外附送的包装物料重新打包。如果产品销售不佳,过了销售期,厂家又不愿意接受退货时,经销商会要求厂家再寄送外包装,这期间经常出现重新打印生产日期的情形。过期的食品上各大超市的货架并不困难。在许多大型超市,只要给足上架费,基本就可以上架销售。只要进了超市,下货架的可能性就很少。一些超市基本上不管产品的销量,甚至很长时间才清理一次滞销产品。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货品滞销——退货——修改生产日期——再上架。有些货品究竟修改了几次生产日期,估计连负责修改日期的员工都不清楚了。
食品过了保质期就意味着可能已经变质,所以绝对不可再销售。而生产日期永不过期的食品又意味着什么?国家一次次重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事件,但摆在面前的现实是,即便没有“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食品添加剂,食物环境就安全了吗?目前政府对于大多数食品的保质期没有统一规定,由企业自定,前提是在保质期限内产品的成分保持一致。因为对于过期食品的处理没有严格监管,在消费者以及政府监管所忽视的环节,行业陋规正蚕食着食品安全,而食品退出机制混乱、监控难成体系等现状更让食品安全隐患丛生。让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政府守土有责,根治“永不过期”食品,亦是“守土”的题中应有之义。(奚旭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