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做过某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代表的李先生指出:“药店敢于置国家禁令于不顾,更多是出于利益驱动。由于抗生素类药物利润一般较高,因此药店更乐于销售抗生素类药物。如果完全规范了处方药买卖,药店开出的抗生素可能会减少80%以上,药店利润可能降低20%之多!”
据记者了解,违规出售处方药罚款力度小也是造成抗生素类药物被滥用的一大原因。
“罚款额度太低也让许多药店无所畏惧。”李先生说,按照现行的规定,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的上限处罚为罚款1000元,低额度的罚款与高利润的空间,不足以对药店违规经营产生震慑作用。
2007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刘健波介绍,实际上,这条禁令在药店实行得十分薄弱,不用处方就买到抗生素的现象随处可见,在香港,在国外,药店里是看不到抗生素类药品的,抗生素类药品是处方药,只能从医院拿到药。
据了解,中国是抗生素使用大国,也是抗生素生产大国:年产抗生素原料大约21万吨,出口3万吨,其余自用(包括医疗与农业使用),人均年消费量138克左右(美国仅13克)。
2010年10月,由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药历网等联合发布的《2010年中国家庭药箱调查》显示,79.4%的居民有自备抗菌药物的习惯,75.4%的居民在本人或家人有炎症或感冒发烧时,会自行服用抗菌药物。居民在外购买属于处方药的抗生素类药品也是极为容易。
刘健波说,购买抗生素的便利性导致了滥用抗生素的现象产生,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加强监管。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