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7日从陕西省政府第7次常务会上获悉,省政府决定,命名户县、白河县、汉阴县、西安市阎良区、凤县、宁陕县、石泉县、铜川市印台区、彬县、紫阳县10县(区)为第7批省级文化先进县,以省政府名义命名表彰、颁发奖牌,并奖励每个县20万元。
同时,在对第六批先进县复查中,鉴于洛南县2014年3月发生擅自拆除城隍庙事件,给予洛南县一年的整改期,整改后省文化厅将再次组织相关单位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保留称号,不合格则报请省政府取消其文化先进县称号。
在此之前,我省已经命名表彰的文化先进县六批共41个,推荐文化部命名的全国文化先进县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