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初至11月底,西安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活动,对应建未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一经查实,将处以1至5万元罚款。
据了解,对于西安地区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不规范的单位,主要包括欠缴三个月以上、未按规定调整缴存基数及暂存款挂账三个月以上的单位。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组织专项检查组上门催缴、给予网站曝光,并报中心法规处立案处理等。对检查发现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此次活动将暂存款未分配单位、长期做补缴的缴存单位均划入欠缴单位。严厉杜绝把正常的汇缴业务做成补缴业务的情况发生。同时,统一要求各欠缴单位至少从2011年1月起恢复正常缴存,以前年度欠缴部分,按照各单位做出的具体补缴计划监督执行。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确认单位的缴存基数是否正常,将依照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精神来确定。另外,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职工积极举报。
来源:中新网 (记者 张一辰)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