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西北地区>陕西>陕西政务
陕西:单位禁购越野车 哪些人不得配专车?
2011-04-27 22:28:55      来源:西安晚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系列措施促廉洁

■已调离的干部不得再使用原单位车辆

■各部门和单位禁购越野车

■公车一车一卡,公示维修费用

记者昨日从全省机关工作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获悉,为建设节约政府和廉洁政府,防止公务车辆配备和使用中的铺张浪费行为,陕西省对省市单位公务车辆进行规范管理,陕西省副厅局级及以下的干部不得配备专用公务车,且各部门和单位不准购买越野车。

哪些人不得配专车

有些老百姓把官员的“坐骑”比喻为“屁股底下一座楼”。为建设节约政府和廉洁政府,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要从水、电、气、办公经费、公车使用等方面节约。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现职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厅级非领导干部一律不固定车辆,由单位统一安排,保证工作用车。厅及厅以下离退休干部一律不配备车辆,已配备车辆的,由所在部门、单位收回。

已经调离工作的领导干部不得再使用原单位车辆。各部门、单位内设处(室)一般不配备车辆,由各单位统一管理,保证工作使用。特殊处(室)的业务用车由各部门、单位集体研究确定;配备两辆以上的,报省纪委、省财政厅审批。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办公厅公务小汽车,按6人1辆定编。

购买公务车以27万元为限

厅级领导干部一般配备价格27万元以内的轿车,因特殊公务,已配备价格27万元以上轿车的,要报省纪委、省财政厅重新核定。

各部门和单位一般不准购买越野车,因特殊公务需要已经购买越野车的,要报省纪委和省财政厅重新核定。严格控制财政供养单位自筹资金购买车辆。各部门、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向下属和企事业单位调换、借用或摊派款项购买汽车。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公车旅游和动用公车参加婚丧嫁娶等公车私用行为。

公车维修费用要公布

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王照刚告诉记者,公务用车改革的目的是解决超编制和超标准配车、运营成本高、行政成本开支过大以及公车私用等问题。

目前对公车采用一车一卡制,对其定点加油与维修,车辆耗油和维修费用必须建立台账,定期公布。并采取夜间和非工作日对公车召回停放方法,进行统一管理。对清理出来的违规车辆,在上报省纪委、省监察厅审核确定后,交由省财政厅统一调配使用。

相关链接

陕西“三公消费”接受监督

“三公消费”问题,包括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出国,社会各界一向反映十分强烈。省财政厅副厅长韩中林表示,省委省政府近年来在财政预算上,“三公消费”实行零增长,前不久的政府常务会上更提出要压缩10%。

韩中林告诉记者,政府已经明确提出压缩经费的方案,包括出国经费、出国人次、甚至会议费、水电费等,均不得突破指标。并严格控制办公楼等建设,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陕西省今年要求财政厅、科技厅等10个省级部门要公开预算。

公共机构人均能耗要降15%

记者昨天获悉,“十二五”期间,全省公共机构的人均能耗要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求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路灯、夜景照明、开水机、电梯实行限时、定时开关,严控室内空调温度,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

来源:西安晚报(记者 高乐) 编辑:孙迟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建党90周年专题
建党90周年专题>> 详细

各地新闻
中共中央政治局26日召开会议,研究当前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审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详细
点击排行
  工商部门将给所有食品经营者建立安全信用档案
本市高校师生掀起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热潮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