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媒体报道的房价调控幅度为15%并不是西安市政府公布的内容。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各个城市对于房价调控目标的制定有定量和定性两种方法。采取定量方法的弊端是可能给开发商造成“政府允许涨价多少”的误导,老百姓也会有意见。而西安市3月22日公布的调控目标采取的是定性的方法,不明确具体的数字,应该是比较合理的。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称,4月13日公布的调整后标准是对之前房价调控政策的补充和延伸,使得上一次公布的政策更加明确。由于此次公布的是量化标准,按照西安市201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目标,西安市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将接近全国各个城市已公布目标的平均水平。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任何调控政策出台后都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以西安市此前出台的限购政策为例,在实施过程中就出现了部分改善性需求受到影响的情况,需要在今后进一步细化相关细则。房价调控目标也是如此,不可能一步到位,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社会反响进行逐步调整。
对于此次房价调控目标的调整,在西安当地一些主要论坛上,许多网民在讨论中纷纷以“不给力”“越调越高”等加以形容。网民“雷子”认为,调控调的只是每年增长率的降低,实际上还是增长的。网民“耿小虎”认为,调控目标,怎么没见调控降低多少啊!都是涨幅多少,这不是明确规定房价只涨不跌吗?网民“假如”则认为,跟上或者小于收入增长幅度,那还是增啊,关键是现在价高的问题有没有解决,而不是以后涨不涨的问题有没有落实。
陕西省房地产研究会会长王圣学认为,西安市调整后的房价调控幅度大约为11.5%,这在本质上还是“限涨令”,而且采取百分比的形式弹性较大。对于西安这样近年来房价涨幅较大的二、三线城市来说,需要制定“实打实”的目标来稳定房价。如2010年年底西安市商品房均价大约为每平方米6500元,2011年如果将调控目标定在不超过7000元,就更能体现地方政府的调控决心和公信力。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鱼小辉认为,此次西安调整房价调控目标行动值得肯定,但要真正落实“限价令”,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居者有其屋”,包括西安市在内的全国各个城市,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增加住房供应总量、严格控制土地出让价格等方面,仍有许多艰苦工作要做。
来源:新华网(记者 石志勇)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