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民买黑庄民族小区新房面积“长”了两次(视频截图)
聊城:市民买黑庄民族小区新房面积“长”了两次(视频截图)
聊城:市民买黑庄民族小区新房面积“长”了两次(视频截图)
齐鲁网4月7日讯近日,聊城临清市的多名市民向记者反映,他们在购买黑庄民族小区房子时,遇到了“蹊跷事”,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在新房交钥匙和通知办房产证时,开发商两次通知业主新面积增加了,想要钥匙、办证得再加钱。
黄女士的父母购买了聊城临清市黑庄民族小区的一套房子,当时也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谁知当房子建完交钥匙的时候,他们却遇到了一个“大问题”。
业主告诉《生活帮》记者,他是2010年11月购买的黑庄民族小区住宅楼100平,后来交钥匙的时候说,又增加了5.68平方,交了1万5千来块钱。
黄女士手上拿的就是当时签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上面注明了开发商是“山东临清迅力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第三条清楚的写着“乙方所购商品房面积100平方米”,但是交钥匙的时候,黄女士却发现,多了5.68平方米。这样一来,开发商就要求黄女士多交一万五千多块钱。
据黑庄民族小区的多名业主反映,新房交钥匙的时候,他们也遇到了房子面积“增长”的情况,而且房子面积越大“长”得越多。虽然房子面积长了不少,但是为了早点拿到新房钥匙,一些业主选择了交钱。谁知当今年开发商通知办房产证的时候,这房子面积又“长”了。
按照小区一些业主的说法,他们买的新房面积经历了两次增大。最令人头疼的是,合同上规定好了面积,为什么交房后房屋面积还会接连增长呢?黑庄民族小区的业主来到了“山东临清迅力置业有限公司”售楼处了解情况。
据业主们介绍,他们买房子的钱就是交给了这位工作人员。对于房子面积两次变大,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又会作何解释呢?
“开始咱量了一次,不以咱的为准,最后以房管局确权为准……开始是咱这量的,咱卖人家不给咱量,咱再自己量,自己量,量一次都不准吗?我不管量,工地上技术人员给咱提供什么咱卖什么。”工作人员说。
房子长了“两次”个儿 谁测量的?
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说了,这房子连长面积也不是他们量的,是工地上的技术人员量的,具体她不清楚。不过,她强调说,这最后一次量是当地的房管局量的,以这个为准。那么真实的情况到底是怎样的呢?
业主告诉《生活帮》记者,不仅房子的面积连长了两次,而且储藏室的面积与合同上标注的也不符。
业主称,他量了储藏室的面积是5.5,合同上却写得是14.22平方。另外一名业主测量储藏室面积是10.09平方米,合同上却是23.9平方米。房子的面积比合同上规定的大,储藏室的面积却比合同上规定的要小的多,这让小区的业主们觉得很不理解。
业主说:“给我钥匙的时候又多了8个多平方,叫我又交了2万多,你得把图纸给我们看看吧,到底我那房子多少平方,你叫我们心里明白,我们不说你故意扩大,你得告诉我们实际情况。”小区业主说,他们知道楼房会有一定的公摊面积,但是在“商品房购销合同”并没有明确规定,他们这些楼的公摊面积到底是多少呢?
山东临清迅力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整栋楼的公摊面积是由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测量出来的。为了弄清楚房屋面积长大的原因,业主们来到了临清市房地产管理处了解情况。
在一番等待后,黑庄民族小区业主一行人,见到了临清市房地产管理处的一位了解此事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房屋面积、地下室的面积都是有严格的测量标准。由于高层住宅的公用空间比较多,地下室的公摊面积相对较大。
那么,黑庄民族小区从交钥匙到办理房产证,房子的面积变了两次,究竟是谁测量的呢?工作人员称,两次的测绘数字都是测绘科测的,因为第一次测量是没加保温层,第二次测量是加上保温层,所以面积就发生变化了。
蹊跷!开发商为何变了说法?
临清市房地产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说,黑庄民族小区交钥匙时房子的面积,跟办房产证时房子的面积不一样,变了两次,都是由他们的测绘科测量的,不过记者从开发商那里了解到,他们的说法却又变了个样。
聊城临清市黑庄民族小区的业主说,从交钥匙到办理房产证,他们的房子面积增加了两次。对此,临清市房地产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解释,这两次面积都是测绘科测的,第二次面积增加是因为第一次忘记测保温层了。
在办公大楼内询问了多位工作人员,业主们也没见到测绘科的工作人员。那么,小区新房连长了两次面积,真的都是测绘科测量的吗?
山东临清迅力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业主,合同上约定的面积是他们测量的,交钥匙时那次面积也是他们测量的,只有办理房产证时的确权面积是测绘科测量的!这与临清市房地产管理处工作人员的说法明显不相符。
业主们告诉记者,交房时面积长的比较多,开发商一直强调是测绘科量的,并以这个为理由让业主交钱。他们也搞不明白,为什么现在开发商又换了种说法。
业主:超过3%的面积能不交钱吗?
临清市黑庄民族小区的业主认为,房子面积与合同约定的有出入,这个可以理解,但是差得太多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因为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业主表示,以合同约定的100平方米为例,交钥匙的时候长了5.68平方米,现在又长了1个多平方米,一共长了6个多平方,超过了约定房屋总面积的6%。开发商对这个说法认可吗?
山东临清迅力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承认,房子面积确实超过了6%,但是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合同约定的面积今后如与房产登记面积不一致,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多退少补。”因此超过3%的面积业主也应该交钱。
开发商坚持认为,业主们必须为房屋增加的面积买单,那么对此,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是什么意见呢?临清市房地产管理处的刘主任告诉业主,对于房子面积的误差大小,国家确实有相关的规定,不过这已经超出了他们房产处的管辖范围。刘主任建议,小区业主可以先找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处理意见,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解决。刘主任还说,如果业主对他们的最终测量数据有疑问,他们可以进行抽查。
房子面积增大两次 质量过关吗?
临清市房产处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只对量的结果负责,到底这面积怎么加的,他们管不着,这个要归质监站管。那么这个房子面积大了跟质量有没有关系呢?
小区业主告诉记者,新房面积比合同约定的多了6%,除了要多交不少钱,他们还担心房子的质量问题。
虽然仅仅交房两年时间,但是一些业主反映,他们的新房不少墙体出现了裂纹的情况,而且缝隙也比较大。房子面积增加跟房子质量到底有没有关系呢?业主们又来到了临清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了解情况。
“质量跟面积没关系,他是否影响使用,是否影响咱的安全,是否装修有什么问题,是否有什么通病,包括大出多少个平方来,包括(某楼盘)大出十个平方来,他跟质量没关系。”临清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主要是监督整个施工过程,建设图纸有没有变动他们不清楚。不过在质监站了解情况的时候,记者意外得知了一个新信息,“他那边备不备案我闹不很清楚,应该是没备案。”
按照《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发项目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这名工作人员说,在2013年交房的时候,该小区并没有《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开发商也承认当时确实没有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