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小作坊小摊贩管理办法
在监管常态化的同时,法治化也是一大明显变化。省政府明确提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用改革的精神、法治的思维加快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根据要求,我省将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快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建设,建立覆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体系。
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于海防表示,此举将进一步规范监管部门的执法行为,实现依法行政,体现出了鲜明的法治思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具体细节上还需要解释与补充,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能有效细化监管职责,消除监管漏洞。”
《安排》还提出研究制定食品领域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管理办法,这在梁茂龙看来,也是基层监管工作的一大福音。“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管理历来是一大难点,标准不够细化是其中重要原因,省里将来制定出明确标准,基层工作人员就可以有的放矢。”
持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虽然有不少新变化,但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安排》与以往一脉相承,提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意识,完善治理体系,规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守法经营,并建立农业投入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烟台悦泰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进对此表示认同,该公司是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水产品加工企业。“以我们所在的水产品行业来说,大小企业鱼龙混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一旦出现了问题,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也会使消费者对整个行业产生信任危机,伤害的是整个行业的发展。只有食品安全监管更严格、更规范,整个食品行业的环境才能得到净化。”李进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