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隋翔宇 郑书伟
近日,山东省政府下发《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与过去相比,今年在持续强化监管部门和企业的责任之外,重点强调监管制度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治理呈现出“法治化”、“常态化”的新特点。
食品安全监管向常态化过渡
与2014年的工作安排相比,《安排》的一大变化是“专项整治”一词出现的频率减少。
2014年的工作安排中,共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肉类、食用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等9类食品明确作出专项整治的要求。而今年更多的提法为强化监管,涉及食用农产品源头、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市场流通、餐饮服务和重点品种等方面。关于专项整治,只是要求“各地针对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多、易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重点品种,组织开展更有针对性、范围和期限更具灵活性的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这释放了一个明显的信号,食品安全的监管逐渐在向常态化过渡。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丝毫不可放松。”烟台大学经济学教授李晓光说。
作为基层食药监管工作人员,烟台市莱山区莱山经济开发区食药监管所所长梁茂龙也认为,强化日常监管已经是自己工作的“新常态”。去年以来,烟台市各县市区进行机构调整,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分涉及食药监管的职能机构合一。“这样职责更加清晰,管理也更加明确,任务也更艰巨了。”梁茂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