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记者丛民)为进一步加强对泰山学者的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山东省委组织部每年对高等学校人才中荣获泰山学者称号者进行年度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停止泰山学者资格,到目前累计取消各类泰山学者称号、待遇40人,收回资金1180万元。
记者从山东省委组织部相关部门了解到,“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行分期实施,每五年为一期,从2003年开始第一期工程。“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在全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中分步设置100个特聘教授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100名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能力的中青年杰出人才。在全省高校中建成100个高水平的学术团队,培养400-600名学术骨干。建设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学科和科研基地,重点建设100个优势学科,体现山东特色的优势学科群。并用制度和协约的方式赋予“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术队伍建设中的自主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科研立项、科学研究、成果推广、著作出版,为他们多出成果、快出成果提供条件。
从2011年到2015年,山东还围绕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和产业发展方向,遴选了30-40名优秀泰山学者人选或其他高层次专家学者,给予重点培养和扶持,支持攀登科技高峰。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将获得不低于700万元的资金支持。
记者了解到,每年底,山东省委组织部都对泰山学者进行年度评估,并据此拨付下一年的经费,对评估优秀且符合泰山学者选聘条件的提供后续支持,评估不合格的停止泰山学者资格,并视情况收回所拨经费。同时,完善退出机制,要求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及时上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于泰山学者公布后超过3个月不到岗工作、本人表示不再担任、经评估认定为不合格或因任期离职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泰山学者的,停止泰山学者资格及其相关待遇,收回所拨经费并追究用人单位责任。
据了解,到目前,共评估246人,优秀等次的有37人,其中35人获得续聘。累计取消各类泰山学者称号、待遇40人,为山东省财政收回资金11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