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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就大蒜退运事件照会韩国驻青岛总领馆

2015-02-12 09:54:20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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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济南2月11日讯记者从山东省商务厅了解到,省商务厅启动应急机制,就大蒜退运事件照会韩国驻青岛总领馆,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副总领事表示,将向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转达山东企业诉求,并向韩国政府部门和驻华大使馆汇报。另据消息,目前退运大蒜正在组织内销。

1月初,山东省商务厅接到临沂市部分企业出口韩国大蒜遇阻的情况反映后,根据省政府指示,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致电我驻韩国大使馆经商参处,向商务部有关司局及山东检验检疫局发函,向韩国驻青岛总领馆发出照会。

随后,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副总领事一行来省商务厅访问,省商务厅、山东检验检疫局、临沂市政府及商务局、检验检疫局、外办等部门、兰陵县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谈。各方分别通报了事件进展情况和各自的理解、立场。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副总领事表示,将向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转达山东企业诉求,并向韩国政府部门和驻华大使馆汇报。

据了解,目前相关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已全部退回,退运的大蒜也正在组织内销。根据山东省政府指示,请相关部门单位协助解决,通知临沂市做好相关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

日前,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韩国退运我省部分企业大蒜有关问题发表谈话,希望韩方从中韩经贸合作大局出发,对本次事件妥善处理,维护中韩双边贸易的健康发展。省商务厅也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助有关企业与韩方进行沟通交涉,减少企业损失。

>>相关新闻:

商务部就韩国退运兰陵大蒜事件表示:属商业合同纠纷

关于兰陵县出口韩国大蒜遭退回事件进展情况,商务部今天表示,已在第一时间要求中国驻韩国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与韩方进行交涉。

商务部表示,经初步判断,这次事件属商业合同纠纷。目前,双方涉事企业对此已进行多轮磋商。事件发生后,商务部要求中国驻韩国使馆及山东省商务厅等部门积极协助有关企业与韩方进行沟通交涉,希望韩方从中韩经贸合作大局出发,对本次事件妥善处理,维护中韩双边贸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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