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江丽)近段时间,有关专车的话题引来诸多关注和争议,在今年省两会会上也成了热点,省政协委员、山东省自主创新促进中心主任李新峰准备提交提案,建议打击私家车接入专车应从源头控住。李新峰呼吁,“网络专车是新事物,不能简单地‘一刀切’禁停,相关部门要尽快为这个新事物‘立规矩',保障乘客权益,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关于网络专车
呼吁山东尽快出台细则规范专车
“我一直在关注网络专车,也会选择使用,已从朋友圈里抢了近1000元的专车券了。”李新峰说。
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初,面对备受争议的专车,济南、南京、北京多地叫停,对从事专车活动的私家车开出罚单。2015年1月8日,交通运输部明确表态:专车服务对满足运输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具有积极作用。各类专车软件公司应当遵循运输市场规则,承担应尽责任,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
李新峰一直关注创新发展,认为对于专车等新事物的出现应“鼓励”,更要“规范和引导发展”.他告诉记者,2011年起实施的《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其中对汽车租赁经营界定比较宽泛,对于汽车租赁行业准入门槛、条件以及专车等都没有做进一步细化。同时,山东尚未实施汽车租赁行政许可,如何规范专车发展缺少“硬杠杠”.
“我通过新闻报道看到,江苏省已制定《汽车租赁经营行政许可规范》,并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对申请从事汽车租赁经营条件、行业主管部门等都进行了细化,并明确汽车租赁公司营运车辆要配《道路运输证》,并必须是汽车租赁公司自有车辆,不能是挂靠车也不能是私家车。”李新峰说,为此,他建议山东应尽快制定和出台规范租赁汽车运营的“规矩”,填补监管细则空白。
“从目前来看,政府主要是查处接入专车平台来运营的私家车,因为这些车没有运营资质。但是对于市民来说,他们很难界定通过软件打到的专车哪些是挂靠租赁公司的,哪些是私家车。”李新峰说。对此,他建议,在为租赁车辆以及专车“立规矩”时,还应该将专车软件公司规范限制到条例中,从源头来把关,杜绝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
关于“打车难”
建议政府建立拼车系统
对于“难打车”等问题,李新峰认为主要是因上下班高峰期道路拥堵,如果不提高车辆利用率,包括济南在内增加再多出租车也无法解决高峰打车难问题。
对此,他一直在留意着路上的车辆。他发现,很多小型车辆尤其是私家车利用率并不高,尤其上下班高峰期,出现在路上的小型车辆多为一人驾驶,其他座位是空置的。
“打车软件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我曾经在六点多下班高峰期打过车,有时加了高价小费,也会打不上车。”李新峰说。他在准备提交的提案中提到,建议政府或行业组织能建立一套系统,鼓励大家拼车,提高路面上车辆的利用率。
“当然,这个拼车系统应该考虑一些制约措施,通过细节规范来减少拼车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和纠纷。”李新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