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慢病和门诊大病补助可兼得

作者:王春燕 来源:大连晚报
2013-03-26 17: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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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城镇职工医保的门诊大病新增了3个病种,对广大参保患者来说无疑是件利民的好事。

近日,网名为“梦想成真”的参保患者向“问医保”咨询,他已通过慢病检诊并在今年1月开始享受慢病补助待遇,年初刚做了血管内支架植入手术,恰巧,今年“血管内支架植入术后门诊抗凝治疗”被新增为门诊大病补助病种。“梦想成真”想知道,像他这样已经享受慢病补助的,能不能再享受门诊大病补助。

在这里,“问医保”告诉所有的参保患者,根据规定,我市慢病补助与门诊大病补助是可以兼得的。慢病有300元的起付标准,门诊大病则没有起付标准,这两种门诊补助起付标准以下及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由个人负担,属于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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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补助有300元门槛费

“问医保”了解到,随着我市医保待遇的提高,目前慢病补助病种已经增加到31种(见表1)。慢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报销85%,选择社区医院定点的人员,报销90%。患有两种及以上慢病的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年度支付限额最高的病种为基础,再增加500元。享受慢病补助的患者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疗期间或欠缴医保费期间,在门诊发生的慢病医疗费用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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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补助没有门槛费

“问医保”了解到,随着今年我市又新增3种门诊大病,门诊大病补助病种已增至9种(见表2)。根据规定,门诊大病暂不设起付标准,但是患者享受门诊大病补助待遇时,需要定点就医。定点范围是:市三级医院、区市县二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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