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四:
公司有权来维修 数据保密无能力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六条:“苹果明确不保证其有能力维修或更换您的产品,而不会导致程序或数据损失或风险,并且对数据保密。”
中消协点评意见:苹果公司在提示消费者加强数据保护的同时,对于在维修服务中获得的消费者数据负有保密义务。
问题五:
号称适用中国法 冲突法条被排除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九条:“本条款和条件适用中国法律(但不适用其冲突法条款)。”
中消协点评意见:外国经营者到中国进行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该条款用“冲突法”的名义否定中国法律的效力,也是不能被允许的。
问题六:
收集信息你同意 使用范围少制约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十一条:“您同意并理解,为根据本条款和条件提供维修服务,苹果有必要收集、处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中消协点评意见:该条款违反了我国关于家电维修服务中应有限使用所获个人信息的规定。
问题七:
拒绝维修退产品 理由宽泛可扩大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二条:“如果因非原装零件故障或因滥用、误用或其他外因导致损害而需要维修,苹果有权不予维修并向您退还产品,并且可要求您承担任何标明的检测费用。”
中消协点评意见:苹果公司有义务举证证明消费者确有滥用、误用或故障确由其他外因造成。
问题八:
三包期外要维修 零件新旧不清楚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四条:“如果维修不属于保修范围,苹果可依据相关法律使用新的零件或产品,或者使用在可靠性和性能方面合格的零件或产品……”
中消协点评意见:该条款模糊了维修中使用新件还是翻新件的具体情况,使苹果公司可以随意处置,从中渔利。
问题九:
具体情况不区分 维修运费全自付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五条:“为提出保修申请,您必须自费将您的产品发回至提供维修服务的网点……”
中消协点评意见:该条款对产品送修情况未加区分,一概要求消费者自付运费,显失公平。
问题十:
留置产品可出售 应退余额无规定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七条:“如果在苹果通知您的产品已经维修完毕可以领取后的六十日内,您未领取您的产品并且未支付所有到期费用,苹果在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自行处置您的产品。”
中消协点评意见:该条款只规定了苹果公司可以出售、处置送修产品并将所得用于偿还维修欠款,而对抵偿后的余额只字不提,形成了一个模糊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