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草案规定,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建设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附赠、出售或者出租。邱晓峰 摄)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建设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可以附赠给业主;出售或者出租车位、车库的,业主享有优先权。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建设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附赠、出售或者出租。车位、车库满足业主需求后剩余出租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全体业主公示。”《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草案)》正在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9月20日红网)
中部城市长沙到今年3月,汽车的保有量已突破了一百万辆,汽车真正进入了寻常百姓家,成为大众消费品。汽车在给市民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出行难的问题。生活在星城的人们发现,拥有私家车后的快乐越来越被停车难的烦恼冲淡。大街上堵车越来越严重,车位越来越紧张,开车越来越不方便。面对日益庞大的机动车数量、不断紧张的城市土地,究竟该如何应对停车难问题,需要各方不断探索和研究。
按照专家的观点,解决城市停车难需要“软”、“硬”两手。“软”就是通过政策法规,限制路面停车,增加停车场利用率,使部分车主更愿意改乘公共交通工具,以减少机动车对停车场的需求;“硬”就是增建停车场,建设地下及立体停车场、利用其它空间满足停车需求。
“用前瞻的视野来规划利用路面资源与科学设置车位”正是发达国家和地区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重要经验。这是因为:停车设施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和综合交通规划中具有非常重要、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它是车辆出行的起点和终点,是支撑现代城市交通必不可少的载体;它对车辆交通组织具有枢纽作用,对道路交通管理具有开关作用,对城市土地利用具有导向作用。然而,我们遗憾看到,长期以来,我国很多城市在规划建设时往往忽视了这一点,很多时候只重视“行”而忽略“停”。
在缓解愈演愈烈的城市“停车难”问题上,湖南有关方面显然已经注意到在城市规划、小区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到停车设施的重要性。今年7月1日,长沙市决定实施《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经营停车场,并禁止单位和个人挪用、擅自关闭停车场。时下准备出台的《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人们又一次欣喜地看到诸如此类的条款。毫无疑义,这是解决停车难管理理念上的一个大进步,值得称道。
来源:中国日报湖南双语网 作者:刘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