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黑龙江频道5月25日专电(记者强勇)为保护鱼类产卵繁殖,今起,哈尔滨市对包括松花江在内的自然捕捞水域实行全面禁渔。其间,渔船、渔具撤出作业场所滩地,各地区也将开展新一轮的增殖放流活动。
根据哈尔滨市农委的相关要求,从5月25日到7月中旬,全市各自然捕捞水域禁渔47天,并采取渔船与渔具分离,“船加锁、渔具入库”等措施。渔政部门将加强查处,收缴设在江内用于捕鱼的“地笼网”和“迷魂阵”等工具,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12年,哈尔滨市曾有两名农民因在禁渔期利用电海拉网非法捕捞被判刑。
禁渔期内,有关部门还将结合自然捕捞水域的实际,组织投放苗种或布放人工鱼巢,加快生态恢复。哈尔滨市自1991年起放流鱼类苗种至今,累计投入增殖放流资金近千万元,放流鱼苗2亿4000万尾,在快速补充生物群体、稳定物种数量的同时,还推动了渔业增效和渔民增收。(完)(编辑:李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