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4日讯 3月23日,记者从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牡丹江市已经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做出相应调整。自2015年3月1日起,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25%下调至4.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
据介绍,此次是去年11月以来的公积金连续第2次降息。此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牡丹江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2014年11月22日起,五年以上由4.50%下调至4.25%,五年及以下(含五年)由4.00%下调至3.75%。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发的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2.35%下调至2.1%。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贷款利率,按照调整后的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