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3月9日讯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自今年2月1日起,我省启动新版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和支付用款计划合并编报管理。此举旨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简化程序,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
据介绍,属于集中采购的采购项目,预算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合并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和支付用款计划,上传并经主管部门、省财政厅主管业务处审核,由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定采购方式后,由省财政厅国库处批复下达支付用款计划。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将集中采购计划下达给省政府采购中心执行采购;将委托采购计划下达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行采购;将部门集中采购计划下达给预算单位执行采购。属于分散采购的采购项目,预算单位不需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只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编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经主管部门、省财政厅主管业务处审核后,由省财政厅国库处批复并下达给预算单位。
有关采购项目资金结算,今后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项目资金结算,由预算单位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调取需要结算的采购项目的信息,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制作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报省财政厅审核后,办理资金结算。采购结余资金,财政直接收回。新版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每个采购项目,计算出节余资金,采购结果一经形成,其采购结余资金将直接收回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