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9日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友发来短信:我今年40岁,有一个相伴15年的妻子,还有一个乖巧的孩子。但是,我和妻子的婚姻,一直平淡乏味,得过且过。
两年前,我偶然认识了一个女孩,很让我心动。她比我小十岁,无论相貌还是谈吐,都是我理想的类型。我想跟她一起生活,就向妻子提出离婚,还愿意净身出户。可妻子考虑到孩子年幼,一直不肯离婚。
请问,像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乔英男律师解答:
从法律上讲,如果不能协议离婚,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一般第一次起诉不会判离,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法院如果能够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离婚。
不过,还是劝您珍惜现在的家庭生活,慎重处理感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