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3月3日讯记者从省环境保护厅获悉,我省确定2015年大气环境治理目标,总体要求全省PM10浓度较基准年下降1.5%,除颗粒物两项指标外,其它指标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据了解,今年我省空气质量状况将继续以PM10削减任务为基础,全省城市划分为“大幅提升、稳步改善、维持现状”三个层次。以哈尔滨、七台河、牡丹江等空气质量较差城市为重点,先期开展网格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大幅提高空气质量。黑河、大兴安岭、伊春等空气质量较好的地区努力保持当前水平。其它城市要实现稳步改善。今年将定期向各地政府通报情况,及时预警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差的地区,成立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9月份前全省40个站点要全部实现联网,提高重污染天气下应急响应能力。
全省将加快城镇热网和热源基础设施建设及老旧管网改造,县级以上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以上。加快淘汰小锅炉,哈尔滨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省淘汰燃煤锅炉1500台。同时,继续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严格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管理,地级以上城市6月底前全部划定黄标车限行、禁行区域,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加大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加快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强化道路扬尘管理。继续做好野外秸秆禁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以执行新排放标准为强制手段,加快推进火电、供热、工业锅炉、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进度,实现浓度达标、总量削减。探索现有除尘器改造,提高细颗粒物去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