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2月9日讯 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出通告称,长春市一诊所发现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有类似毛发状异物。该批次药品共有2300瓶流入我省。
据介绍,涉事注射液批号为C13042201,总计生产了21700瓶,生产日期为2013年4月22日,有效期至2015年3月底。目前,涉及销往的省份为吉林(8000瓶)、河北(10500瓶)、黑龙江(2300瓶)、辽宁(900瓶)四省。事发后涉事产品已被公司业务员销毁,但国家食药监总局调查后发现,有关证据证明涉事产品确实存在上述问题,且齐都药业承认以上事实。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对销往我省的涉事注射液进行召回,并依法启动罚款等相关处理程序。同时将要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加强监测,发现不良反应事件及时报告并依法予以处置。
此外,我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疑似有质量问题药品,要立即拨打电话12331或登录12331网站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