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9日讯(记者邓博文)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小额信贷越来越受到农民的关注。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马任远建议,应完善全省农村小额信贷市场发展环境,规范和制定合理贷款利率,加强对贷款客户的识别及风险防范,促进农村小额信贷事业发展。
目前,黑龙江省农村小额信贷载体不足、尚不能满足农户信贷需求。马任远建议,黑龙江省农村小额信贷可借鉴国际和我国南方省份先进经验,把小额信贷项目与金融机构有效结合起来,允许福利型和商业型小额信贷模式并存,积极发展专业的小额信贷组织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小额贷款业务,完善小额信贷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规范民间非正式金融,撬动民间资本,以保证小额信贷在黑龙江省全面铺开,让小额贷款真正帮扶贫困农民和弱势群体。建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负责小额信贷,对于在黑龙江省从事小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额信贷公司或机构,政府应允许其合法存在并给予金融支持,政府部门应注重小额信贷机构经营的独立性,促进小额信贷市场化、产业化的发展,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小额贷款机构的市场化运作。规范和制定合理的贷款利率,通过对小额贷款利率的有效规范和合理制定,让参与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合理赢得利益,使得这些参与的金融机构愿意增加小额贷款的投入。建立小额贷款不良信用“黑名单”制度,增强农户小额贷款信用意识,将不良信用户及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通报,凡被通报的农户将无法通过信贷机构获取小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