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30日讯 28日,国家对公民使用公积金租房门槛进一步放宽,只要连缴3个月、名下无房产都可以提取公积金用来缴房租。但黑龙江晨报记者从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政并未在本地落实,具体执行时间表还不确定,目前,哈市依旧按照老政策执行。
据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在没有接到新政政策执行通知之前,哈市仍执行现有老政策,市民租房花公积金钱是允许的。按照规定要求,租赁本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但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提取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配偶或同一户口直系血亲提取时,还须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以及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租金交纳证明、房屋租赁管理机构登记备案证明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时,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相关咨询市民可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