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7日讯 (记者包海多)如何让老年人有保障、有体面、有尊严地生活,已越来越引起国家的重视。2010年民政部就提出将统一高龄养老津贴制度,全国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津贴。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莫淑华建议,制定统一的高龄养老津贴制度,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津贴。
莫淑华认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共同的传统美德。目前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已经超过1900万人。而给高龄老人发放津贴,不但能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还能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是推动社会福利向“普惠性”转变的重要过程,事关全社会的幸福指数,也能体现社会的“孝心”。我省目前只给低收入者发放100元津贴,对其他退休老人则视而不见。
莫淑华建议,黑龙江省是高寒地区,又是心脑血管病的高发区,退休后的高龄老人大多都经历了艰苦的工作环境,对我省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的工资水平却一直很低,仅好于低保,同样身体状况更不乐观,在有生之年享受好一点的生活质量,感受一下社会的“孝心”,对他们来说应该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统一的高龄养老津贴制度,并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