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市交警部门获悉,2014年全市共有67名驾驶人被终身禁驾。经统计发现,这些人当中,20至30岁的驾驶人16人,30至40岁的驾驶人24人,40至50岁的驾驶人23人,50岁以上的驾驶人4人;年龄最大的57岁,最小的22岁;驾龄最长的27年,最短的2年;其中女性只有1名,其他都为男性;严重交通违法集中在中年人群,主要为男性驾驶人。他们被终身禁驾的原因有两种:酒驾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
典型案例
醉酒驾驶致3人死亡
据交警部门介绍,在这67名被终身禁驾的驾驶人当中,有两起案例比较典型,不仅给当事人带来惨痛的教训,也对更多人有警示教育意义。
2012年9月15日5时30分许,栾某达驾驶辽HK45887号(挂车牌辽HC221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沿102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1244公里+800米处时,撞到前方同向行驶骑自行车的张某会,致自行车骑车人张某会当场死亡。栾某达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构成犯罪。
2013年11月4日22时30分许,徐某醉酒驾驶黑A9N829小型普通客车,沿征仪路行驶至南岗区征仪路大众新城二期西侧门门前处,将3名行人撞倒,导致范某死亡,马某和闫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较大的交通事故是由于徐某醉酒驾驶造成的,因此构成犯罪。
严厉打击
近3年交通肇事逃逸案98%侦破
针对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性大、易引发交通事故的特点,去年哈市交警部门通过不定期的夜间临查、专项行动、交巡联勤等形式,对酒后驾车违法进行了严厉打击,全年共组织开展了62次夜勤酒驾联勤整治行动,28次城乡接合部地区交巡联勤行动。全年全市查处酒驾1794人,其中醉酒驾驶459人。饮酒驾车司机均被处以行政处罚,醉酒驾驶人均被刑事拘留,并追究刑事责任。
在打击肇事逃逸方面,去年68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被侦破,近3年全市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犯罪嫌疑人抓捕率接近100%。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除了要受到终身禁驾的处罚外,还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保险公司对肇事逃逸事故不予理赔。
交警部门提示,酒后驾车和交通肇事逃逸后果严重。春节期间,交警部门将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酒后驾驶和交通肇事逃逸,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名词解释
终身禁驾是咋回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终身禁驾有以下两条法律规定: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身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
据交警部门介绍,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警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身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哈尔滨还是其他地方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