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5日从河南省禹州市无梁镇派出所获悉,骗免368万余元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的时建锋的弟弟时军锋,15日22时左右投案自首。时军锋交代了时建锋是顶替他入狱等和案件有关的重要情况。(据1月16日《山东商报》)
骗免368万元过路费,却只获利20万元,可谓以高成本搏取低收益。也正因为如此,此案才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如果不骗免过路费,营运半年,倒贴348万元的潜在事实让人们异常纠结。
本来,整个案件的疑问很简单,就是一个368万元过路费是否合理?一个公路的公益性如何体现?一个当事人被判无期徒刑是否过重?然而,随着时建锋背后的时军锋浮出水面,368万过路费一案,开始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首先是冒名顶替让人不解。根据现有事实,拥有几辆假军车运营权和实施骗免过路费行为的,都是时军锋,那么当初何以被捕的是时建锋?如果说当事人隐瞒事实真相是出于逃避法律责任,那么公安机关何以会“将错就错”?谁才是真正的运营者,难道很难调查清楚吗?
其次是到底谁是骗免368万元过路费的主犯?据15日自守的时军锋称,他和哥哥都不是主犯。他说:(368万过路费案背后牵连)“太多人了,我要向公安机关说清楚。这个事情我敢说出来,就是因为我和我哥哥都不是主犯。”按常理推断,时军锋的这句话还是具可信度的。两个无权无势的农民用假军车运营多半年,骗免过路费368万元之巨,竟然没有被发现,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值得引起重视的反常现象。按网友的说法,就算背后没有猫腻,要追究368万元损失的责任,过路费收费方的失职、渎职也应该在列。况且如今又牵出了一个“假军牌合同”,这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其三时军锋称,哥哥时建锋顶替自己入狱后,自己曾花90万元“捞人”。这个说法是否为真?钱给了谁?与骗免368万元过路费案有无关系?
骗免368万元过路费案发展到今天,显然已经不单纯是一个逃费的的违法案件。其背后的水到底有多深?都牵连到谁?是否有过路费收费的不合理?是否隐含着的失职、渎职、收贿、行贿等腐败行为?这些,显然已经成为民众迫切想要知道的关键性问题!
来源:南方网(作者 刘鹏)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