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生意外伤亡,高校该咋办?
针对一些意外死亡大学生的家属向高校索取高额赔偿一事,近日,裴立宁等22名广东省政协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解决死因鉴定、责任认定等问题在内的相关文件,制定大学生意外死亡的赔偿金标准,并建立公益互助基金制度。
学生家属为何不选择法律途径
“学校也想依法解决学生意外死亡事件,但往往被逼着花钱消灾。”国内某高校一不愿具名的校领导举例说,某校一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在学校死亡后,患者父母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要求学校赔偿十几万元,不给就不火化尸体。无奈之下,学校只好赔钱了事。
当前,因大学生意外死亡给学校带来困扰的事不在少数。对一些学校“赔钱了事”的做法,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妥协赔偿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家属为何不愿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此类问题?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解释说,部分家长不是不懂法,而是认为法院更偏向教育部门或学校,无法保证公平公正,而且打官司也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还不如找学校要赔偿来得直接。
广东将推动校方责任险立法工作
日前,裴立宁等22名广东省政协委员提交提案称,花钱消灾不仅违背公平公正原则,也使高校背负了沉重的财政负担。目前,各高校缺少较为规范的危机应对措施和操作指引,因而建立大学生意外死亡的危机应对机制势在必行。
该提案建议成立组织机构汇总分析大学生意外死亡事件,形成报告供主管部门及各高校参考,并由地方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台解决死因鉴定、责任认定等问题的文件,制定大学生意外死亡的赔偿金标准。
提案还建议出台“学校责任险办法”,对保险条款、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责任限额等进行统一规定。同时成立在校大学生意外死亡赔付互助基金,在意外死亡大学生家庭得到的赔付不足以满足其最基本生活需要时进行捐助。
对于该提案,广东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表示,将指导高校建立法律咨询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今后将征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案例,编印成册供各高校参考。下一步还将推动校方责任保险的立法工作,努力实现校方责任保险全覆盖。另外,广东省还将设法引进社会团体成立学生意外死亡赔付互助资金,健全矛盾化解机制。
专家称应完善畅通法律维权渠道
广东省在大学生意外死亡危机应对机制上的探索,为其他地区提供哪些参考?
在熊丙奇看来,如果不树立法治思维,依法解决问题,赔偿和保险等机制仍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高校来说,最关键的问题还在于依法治校。政府要依法管理学校,依法办学,破除行政治校的思维,只有这样,家长才会依法办事。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永杰认为,虽然《民法通则》、《侵权行为法》等法律法规已经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这些法律在责任划分上并不明确,条文比较分散。因此,他建议出台司法解释,将相关的法律条文整合到一块,将问题解释清楚,或者对《高等教育法》等法律重新修订,明确各方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王永杰还建议,依据完善后的法规出台学生意外死亡事故处理程序,在学生出现意外后,能明确学校、商业保险公司、学生本人等相关方的责任及赔偿标准;同时相关部门应畅通学生家长法律维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