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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黑嘴”汪建中减刑10个月 曾被判7年

2014-12-30 08:02:41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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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记者昨天获悉,“股市黑嘴”汪建中已被北京市二中院裁定减刑10个月,其将于2015年1月7日被释放。

汪建中于1968年11月3日出生于安徽省怀宁市,大学文化,曾是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称为“股市黑嘴”。2008年11月8日,他因涉嫌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羁押。后被法院认定以“抢帽子”交易的方式操纵证券市场55次,非法获利1.25亿余元。

2011年8月3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汪建中有期徒刑7年,罚金1.25亿余元。汪建中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高院于2012年3月13日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汪建中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服刑。

2014年12月4日,刑罚执行机关北京市公安局以罪犯汪建中获得两次看守所改造积极分子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11个月。二中院当日立案并公示,随后开庭审理了此减刑案。

法院审理查明,汪建中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在维护监室秩序及安全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在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获得两次看守所改造积极分子奖励。此外,汪建中在服刑期间已缴纳了全部罚金。

法院认为,汪建中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法院最终裁定对汪建中减去有期徒刑10个月,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08年11月8日起,至2015年1月7日止,罚金1.25亿余元的数额不变。

编辑:杨舒文 标签: 汪建中 减刑 股市 股市黑嘴 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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