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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垄断小区收“过路费” 监管缺位致竞争无序

2012-10-29 16:44:36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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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垄断

用户丧失选择权

为了抢用户,长城宽带垂杨柳地区的业务员王凯,甚至曾和别人打过架。

那一次,几家运营商争夺的一个小区网线被剪断,几家都派业务员去维修,另一家运营商的业务员在王凯背后念叨,“是你小子干的吧”,两人随即扭打起来。

在王凯看来这不算什么,他说在圈内带刀打群架的时候也有,互相捣乱更是家常便饭,“今天我搞促销支展板,对手就给城管打电话举报,活动就进行不了了。”

鹏昊物业负责人付强证实,运营商为了抢客户,经常互相毁坏对方的设备和线路,随意张贴的宣传单也增加物业的保洁成本,最多的时候,广渠家园保洁员一天清理出的宣传单就有200多斤。

而包括方伟在内的多名受访者均表示,垄断虽然营造了表面的平静,但却让用户们失去了选择的权利。

记者发现,除广渠家园外,在望京名苑小区,业主只能选择宽带通一家运营商;而在天通苑的绝大多数小区,用户只能选择英联宽带。

在通州世纪星城小区,业主也一直在为小区的宽带而烦恼,因开发商与铁通公司签了协议,只能使用铁通宽带;去年8月,东城区京城仁合小区不少业主要求换运营商,但遭到拒绝,因小区也与铁通签订了协议,不能接入其他公司的宽带。

在北辰福第小区,业主们只能选择电信和网通两家运营商;在保利家园、住欣家园和富力阳光美园等小区,除电信外不能选择其他的运营商。记者以用户身份咨询长城宽带、方正、歌华等运营商,客服人员均表示无法在上述地区提供服务。

小区宽带业务的垄断不是个案,但在用户丧失了选择权的同时,享受的宽带服务却并没有提高。对此,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认为,普通用户享受不到快网速不仅和垄断有关,也是因为受到上级运营商的制约。

阚凯力分析,国内大多数带宽资源掌握在众所周知的大运营商手中,小运营商只能租用,为了降低竞争,大运营商就会提高租价。

他举例,目前宽带市场上,大运营商将1G带宽租给长城宽带、方正等运营商,价格达到100多万,而租给自己旗下的小公司只需要几万或10几万。

想要盈利,只能将成本转嫁到普通用户身上,于是,小运营商将有限的带宽分给尽可能多的用户,并打着“独享带宽”的概念。

逐利竞赛

运营商带宽资源悬殊

方伟说,自己使用的就是“独享带宽”。

他算了一笔账,即使大成宽带为了保障用户4M的带宽,提供了880M,按每G带宽租金100万元计算,租用这样规模的带宽每年也只需要88万元。

而方伟称,4M宽带每年每户的网费是1920元,一年的营业额就是418万元。对此,大成宽带拒绝接受采访。

某业内运营商高层人士称,用户与运营商理解的“独享带宽”不同,运营商在小区内有交换机,负责接发小区内用户的上网数据,事实上只有用户家里的宽带到交换机这一段是“独享”,而出了小区就是“共享”了。

鹏博士上述中心总经理说,宽带网络就像道路系统,在自家院里可以独享道路资源,上了三环路只能与其他人共享,而上网就像逛街,不可能只在院子里逗留,必须要到公路上。这些看不见的“公路”,就掌握在大运营商的手里,小运营商只能支配那些入户的“小路”。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一高层表示,这些“小路”连着每个宽带用户,但大运营商并不感兴趣,因为运营这段路是劳动密集型服务,“要保证服务,需要大量的人力,还要投建不少基础设施,这些都是成本。”

他说,按照2012年的营业预计,鹏博士全年营业收入预计在20亿余元,但把上述成本加进去,“能有10%-15%的利润,就已经很高了”。

20亿的营业额对于大运营商来说,却是“九牛一毛”。

据国内一家著名的大型通信运营商2012年上半年财报显示,上半年宽带服务收入为人民币200.7亿元,占固网服务收入比例达46.8%,宽带已成为固网业务的第一大收入支柱。

记者同时查阅了2011年财报,这家大型运营商公布的数据显示,宽带业务营业额为364.3亿元,而另一家大型通信运营商的营业额则达到了608.01亿元。如果两家运营商今年收入不变,鹏博士的20亿年营业额只占到了这两家营业额的2%。

收入的巨大反差,与掌握带宽资源的悬殊差距有直接关系。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到今年6月底,国内带宽资源总量为1500多GB,其中大多数掌握在几家大运营商手中,而国内排名第四的鹏博士仅有其中的57GB左右,约占总量的3.68%。

探因

监管缺位致法规约束不力

国家多项规定禁止宽带业务垄断,专家称,出台政策不难,难在执行力度

在资源占有量和收入存在着巨大差距的现实下,小运营商针对小区宽带市场进行着无序的竞争,针对这种乱象,中国通信业知名观察家项立刚认为,物业不应该收取管理费,也没有权力收取,这种做法加剧了小区宽带垄断的形成。

而对于运营商垄断小区宽带业务的现象,国家早有明令禁止。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对于“非法组织或者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行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还了解到,2007年1月,工信部和住建部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可是,在宽带运营商疯狂垄断小区市场的进程中,这些规定却成了一纸空文。

对此,项立刚表示,是因为监管缺位,在打击物业和运营商通过交易形成垄断的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

对于打破小区宽带市场垄断的难点,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认为,工信部的相关政策和执法触角尚未能覆盖到小运营商,具体到小区宽带垄断的行为,也没有专门的监管手段,“仅仅就北京而言,住宅区和小运营商都很多,仅靠工信部监管远远不够。”

另外,邬贺铨表示,目前基层市场还没有建立起合理、诚信的市场秩序,正在酝酿的电信法应尽快出台。

尽管电信法尚未出台,但一些城市已经试水出台政策,禁止小区宽带垄断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11日,上海市已经出台条例,禁止单一运营商垄断小区宽带服务。具体要求是既有住宅小区通信管道、管线、机房和放置设备场所,均应向经营单位开放;以共用光纤或管道为主要开放方式。

10月22日,广州市也出台规定,开发商和小区不得对通信配套设施垄断,用户可以自主选择运营商。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巡视员王其民向媒体介绍,开发商和物业对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准入的垄断,一直是制约光纤到户发展的主要瓶颈。而伴随新政出台,用户网速不会低于10M/S。

邬贺铨说,出台政策并不难,而是难在执行的力度,效果还有待时间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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