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违规使用廉租房经租房拒不整改者将被收回
9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我市将对已经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展开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2008年以来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经济租赁住房。对于整改期结束后仍拒不整改的违规违章使用住户,将按规定收回其廉租房或经租房。五城区全面巡查将于5月10日前完成,5月30日前将完成入户重点抽查;各县(市)计划6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
重点检查三类保障房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我市已经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重点是2008年以来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经济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主要检查内容:是否存在房屋交付1年后仍空置不入住的行为,是否存在出租、出借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行为,是否有其他违反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行为。
廉租住房、经济租赁住房主要检查内容:是否存在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或未在廉租住房、经济租赁住房居住的行为,是否存在将承租的廉租住房、经济租赁住房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行为,是否有其他违反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