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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手段,提供湘江治理新模式
金秋10月,衡山县污水处理厂内一片繁忙,污水处理设备正开足马力,将收集过来的生活污水净化达标后,源源不断地排入不远处的湘江。污水处理厂厂长黄振华一边察看设备运转情况,心里一边估摸着这一天的可观收益。
黄振华的另一个头衔,是湖南国祯环保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就污水处理厂的运营问题,县里曾有过激烈讨论。”衡山县环保局局长肖秋良透露,当时县里准备了两种方案:一是引入市场机制,进行市场化运作;二是增设一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二级机构,定编28人专门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在综合比较两种模式的运营成本、管理效率和污水处理效果后,最终,县委常委会拍板:引进专业环保公司委托运营。
今年2月,湖南国祯环保以0.445元/吨的污水处理价格成功竞标,获得了衡山县污水处理厂的委托运营权。黄振华告诉记者:“与政府直接运营相比,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污水处理厂,人员精简在30%以上,成本节约20%以上。”
“专业环保公司是靠处理污水来获得效益,处理的越多,效益越大,所以我从不担心他们偷排、漏排,我们只需监管出水口的水质是否达标就行了。”肖秋良一脸轻松。沿湘江一路采访,记者发现,衡山县污水处理厂成功的市场运营模式,已在多地被复制。
自2008年起,为配合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湖南投资近150亿元,建设了11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其中在湘江流域就新建了64座。得益于湖南及时开放污水处理这块公用事业投资领域,北京首创、广东海川达、安徽国祯、北京桑德等10多家水务企业相继进入我省,在150亿元设施投资中,首创公司等市场主体投资高达40亿元,70%的污水处理厂由这些企业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TOT(移交-经营-移交)、委托运营等模式建设和运营。
不仅如此,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全省治理湘江已累计投入174亿元,完成了1148个环境污染整治项目,这中间,民间资本功不可没。
“通过借力市场,多元化的环境投资主体已培育成型,保证了湘江治理必要的资金需求并提高了环境投资的利用效率。” 湘江沿岸的基层政府官员和环保专家如此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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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机制,催生湘江治理新动力
借力市场,必先培育市场。
在湘江流域水污染3年整治行动之初,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在实施“区域限批”等政府强制性法规和手段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种与市场机制相关联的经济制度,催生了政府、企业治理湘江污染新的动力。
9月28日清晨,郴州资兴市东江湖烟波浩渺,晨雾夹杂着树木的芳香,沁人心脾。
这一湖好水不仅是郴州、资兴的饮用水源,更是长株潭的战略后备饮用水源。
行走在如山水画般的“湘南洞庭”,资兴市市长方南玲思绪万千。
为了保护这湖好水,资兴市先后取缔了20多家煤矿和有色金属开采企业,否决了46个可能产生严重污染的项目,否决投资近3亿元。
为了保护这湖好水,资兴市规定东江湖两岸第一层山脊线以内,全部种植了生态公益林。
为了保护这湖好水,资兴市每年还斥资近千万元用于东江湖的生态保护。
无法开矿、严禁伐木,反之还要年复一年的财政投入,这让县域经济并不发达的资兴市喘不过气来。更令方南玲痛心的是,前些年,苦心保护的这湖好水每每开闸奔流至下游,便被沿岸的工厂污染。“行政上,我们无权问责下游兄弟县市;经济上,我们得不到下游用水企业的半点回报。‘我保护,你污染’的状况,让我们对保护东江湖水一度产生了动摇。”
可喜的是,随着近期省发改委将“东江湖水环境保护及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上议事日程,这一瓶颈可望得到有效破解。“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将打破跨行政区域的管理体制,使得上游对下游超标排放实行赔偿,水质优于目标值下游给上游补偿,这无疑更加坚定了我们保护好东江湖的决心!”方南玲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而远在500公里以外,得益于“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红利”,长株潭三市尝到了先行先试的甜头!
“以前污水排多排少一个样,现在排污多了要交费,少排污的话,节省下来的排污指标还可以拿到市场上卖钱。”2008年11月28日,作为排污权试点城市的长沙,成为全国省会中首个“试水”排污权拍卖的城市。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立,给政府和企业双方都带来了十足动力:政府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前提下,开放排污权进入环境资源市场交易,增加了政府治理污染的资金来源,而企业在市场的驱动下,有了自觉减排的动力,真正成为排污和治污的主体。
而面对2006年清水塘发生的镉污染事故,株洲市政府深刻体会到了“企业排污、政府埋单、社会受害”带来的恶性循环。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的推出,打破了这一僵局。
2008年9月,株洲市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导致周边部分村民的农田受到污染。由于该公司事先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险,事后保险公司立即与村民达成赔偿协议,事故得到妥善解决。昊华化工成为我国获得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理赔的首家企业。
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引入,使市场分担了企业、政府的环境风险,这不仅使公众的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也为企业和政府合力治污提供了动力。省环保厅统计显示,截至今年10月,投保这一“绿色保险”的企业,全省已达279家(次),保险保障金额达2.8亿元,湖南开展的环境责任险试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越是环保的企业,越能得到金融市场的垂青。2008年,湘潭市金融机构率先提出“以绿色信贷助推‘两型社会’”理念,对企业贷款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两年来,因环保原因被银行否决的企业信贷项目就有30余个,累计对32家环保不达标企业实施信贷压缩3亿余元;以环保治理的名义累计发放技改环保贷款近40亿元。
湘潭市环保局局长陈铁平说:“这无异于在市场层面上,给污染企业戴上了‘紧箍咒’,促使企业改造升级,环保达标。”
……
试点的成功,加速了这些制度在全省的推广实施。随着《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相继推出,环保市场机制在我省初步建立。
与传统行政手段的“外部约束”相比,生态补偿、绿色信贷、绿色保险、排污权交易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的“内在约束”力量,为污染企业在创新环保技术、增强市场竞争力、降低环境治理成本等方面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