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试水量刑程序改革,各方参与量刑过程/双子绘(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今年9月16日,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刑侦大队对涉嫌故意杀人的刘某,首次讯问实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讯问结束后,录音、录像资料由进行讯问的民警、犯罪嫌疑人刘某一一签字确认,当场封存,交由技术部门立卷保管。
郑州公安机关的这一做法,缘于不久前郑州市检察院与郑州市公安局联合会签的《关于进一步提高重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实施意见》以及《全程录音录像操作规程》。
“这不仅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遏制刑讯逼供等现象发生,而且进一步规范侦查行为,也使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工作更加具体。”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范俊表示。
司法公正也称公正司法,基本内涵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原则。司法公正是司法制度的核心价值,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线。近年来,我国各级司法机关紧紧围绕确保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执法这一重点,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执法司法监督、确保执法办案质量、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不懈努力。
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量刑不公开导致量刑标准不统一,一直是人民群众反映的一个突出问题。针对这一诉求,今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着手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
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量刑方法,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允许并且组织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就量刑问题发表量刑意见……这项改革从最初的试点法院开展以来,受到各方欢迎。一些法院试点的效果表明,被告人服判息诉的多了,上诉、抗诉的少了;信任、赞扬司法公正、高效的多了,怀疑、批评裁判不公的少了。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认为,我国的法庭辩论长期以来“重定罪、轻量刑”,对于定罪后怎样量刑,旁人很难参与,量刑环节也容易出现司法腐败。现在让控辩双方都对量刑发表意见,并由法院对量刑进行说理,体现了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
除法院之外,近期,我国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也都根据部署和要求,在调查取证、法律援助等环节着力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这对于规范司法行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政法机关公信力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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