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要求涉及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泄露;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普查对象应按时提供普查所需的真实信息,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妨碍普查工作,并且在普查登记完成后,申报人要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对其签字或者盖章的普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此次普查面临的一个最大挑战就是如何追踪并锁定中国庞大的流动人口。据统计,中国的流动人口在过去10年间增长了一倍,在2000年还不足1亿人,到2010年预计已达2.1亿人。
此外,人口普查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一方面,人口迁移流动数量大、频率高,人户分离现象十分普遍,普查难度提高;另一方面,公众个人隐私保护意识增强,对如实登记的担心等会直接影响普查效果;同时人口数量作为“分母”,与地方政府政绩密切相关,普查工作要做到客观准确,也存在一些难度。这种新情况新问题,都对人口普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用法律保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