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设置人口普查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具体实施。
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大致可分为普查准备、登记和复查、数据处理和公布三个阶段。
1.人口普查的准备阶段
在人口普查的全过程中,准备阶段的工作最多,时间也最长。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人口普查工作都用4-6年来完成,我国近几次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用时都在2-3年左右,对比来讲,准备工作的时间是比较短的。我国人口普查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人口普查的立法,建立普查机构,制定《人口普查办法》、普查表和工作细则,制定工作计划,试点,普查区域的划分,户口整顿,普查员的选调和培训,宣传工作,物资准备等。
2.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在一定日期内对每一户、每一人进行登记,然后对登记的资料进行全面复查。与其他两个阶段相比,这个阶段工作时间最短,一般不超过15天,参加人员最多,是人口普查最关键最重要的阶段,是取得准确资料的基础。这个阶段的任何失误在以后各工作环节中都无法补救。
3.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和公布阶段
资料整理和分析研究阶段是人口普查的收获阶段。通过登记复查,广大普查员已经把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各种状况登记到了普查表上,或者说我们已经获得了全国人口的微观资料。对这些资料进行进一步的整理,加工成能够反映全国乃至各地区人口各种状况的宏观资料为政府和社会各界使用。这一阶段的工作不需要每一名普查员参加,主要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有编码,汇总,资料评价,资料发表和印刷,分析研究,总结等。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