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何时“全国漫游”?
中国日报网消息:实际上,今年1月,人保部等三部委已发布了《流动就业人员医保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个办法一度让不少人兴奋不已,以为医保终于能像社保一样实现无缝接续了。
然而,细究之下才发现,这个办法目前仍是一张“空头支票”,很多实质性的东西依然没落实。为此,此次两会,不少委员代表都呼吁,一定要让医保尽快实现“全国漫游”。
年限累积无规定 统筹基金未明确
《医保接续办法》似一纸空文
在今年1月19日,人保部等三部委发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并规定将于7月1日起实施。这一度让众多参保人简单地以为医保关系能像养老关系那样全国各地转移并累计年限。
但事实上,《办法》规定,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但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会中断。
但职工参保人最为关心的年限是否能累积,该办法并没有对医保参保年限的接续进行规定,在转移过程中也没有对统筹基金进行安排。而只是个人账户随转移划转。广州市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在个人账户方面,广州从 1998年开始就可以转移了,“但将医保参保年限一起转移接续,则一直没有这方面的政策。”该负责人表示。
而就在该政策出台后不久,陆续就有媒体质疑该政策疑似空文。
各地自行统筹导致转移困难
“建议医保关系能够实现无障碍转移,并且对于职工医保要承认年限问题。”昨日,不少全国人大代表都建议,是否能借鉴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方法,实现医保关系的转移。
人口流动加速受影响的人越来越多
全国人大代表徐源远表示,如今人口流动频繁,医疗异地费用报销和医保关系转移等问题困扰着越来越多的参保人。据悉,如果参保人在外地工作,而医保关系还在老家的话,则生病后就要面临着申报异地就医的报销手续,甚至在数个不同地点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参保人的利益得不到及时的保证。徐源远说,“各地报销比例不等,医保目录不统一,地区间利益冲突、各地政策不一致、监管难度大等,造成的困难又难以一下子解决。”
徐源远举例说,现在有很多老人迁移投奔子女,而且这种情况逐年在增多,“老人生病了,在子女所在的城市看病后,还要收集好发票专门找时间回到异地替老人报销”。徐源远形容说“此事牵涉到千千万万个家庭”。
异地就医报销手续太麻烦
徐源远表示,她经过调研发现,目前医保关系的转移主要在于“我国医疗保险统筹层次过低,统筹单元过多” 。据其介绍,目前,我国医保基金由市级或者县级统筹管理,参保人员在其就业所在地参保。全国有市县级统筹地区约2700个,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之间的政策与管理办法千差万别,不仅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不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个人负担比例等均存在明显差异,因而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整体上体现出区域封闭管理、制度分割的特点。
此外,在异地就医方面,她表示也存在困难。据其了解,各市县统筹基金“碎片化”分而治之的情况下,地方利益冲突的存在使得各地医疗机构为了不让本地医疗费外流,不到万不得已不给参保人开具转诊证明去异地医院救治。
“即使开具了转诊证明得以到异地就医,参保人在异地就医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也不能由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而只能先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再报销,导致异地就医过程中普遍存在医疗费用垫付金额大、报销周期长、手续繁琐等问题,大大增加了参保人的负担。甚至存在部分重症患者,因无法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垫付医疗费用而贻误宝贵的救治机会。”徐源远说。
来源:大洋网 编辑:谌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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