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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十三类税收优惠政策 帮扶农民工就业创业
2010-12-03 14:39:17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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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自建住房,免征建筑业营业税及附加税费;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可与外地客商享受同样的税收优惠……昨日,市地税局对外公告了十三类帮扶农民工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农民工朋友可以登录“纳税人之家”网站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了解详细情况。

据了解,这十三类优惠政策包括了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各方面的内容,每类优惠政策又细分为数条详细条款。除了前文提到的以外,这些优惠政策还包括:农民工在农村地区开办观光农业、旅游农业、生态农业企业,三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凡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或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等等。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要为农民工办好五大类实事,其中一件事就是要提升农民工的纳税服务质量,使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实际上,国家和本市近年来都出台了许多涉及农民工的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长期以来,农民工朋友都不能对这些优惠政策进行全面、系统的了解,往往导致他们忽视了自己可以申请减免税的权益。”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在解释为何要专门公告税收优惠政策时说。

接下来,市地税局将开辟农民工绿色办税通道,开展农民工维权日等活动,另外还将发放数十万份纳税服务指南,帮助农民工落实好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记者 白麟)

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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