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要收费,门店换招牌也要收费,要价大几千,有人打招呼可降至几百元。常德市城市管理局如此收费,引起了许多经营户的反感。
10月28日,风采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德市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胡秋武告诉记者,该公司在“金钻广场”转租一家门店经营农副特产,次日准备更换招牌时被城管队员制止。常德市城管局一位主任说要提供申报资料,需交2000多元钱。胡要求提供收费依据,但对方只拿出一张城管内定的白纸价目表。后在胡多次恳求下才收了600元。胡交钱后发现:审批许可证上盖的是城管部门的主体印章,而收费票据上盖的是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企业的印章,且发票名称是《常德市服务行业统一发票》。胡很纳闷:城管代表政府执法,理应用非税收入票据《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怎能使用公司的企业性服务类发票呢?
常德国际大酒店负责人也反映,6月18日,酒店员工在酒店正门两侧外墙上悬挂了2幅喷绘布幔广告。当天下午,城管人员便提出要罚款2000元,另外还要缴纳相关费用3000元。后通过找市城管局领导沟通,同意将收费降低到800元。可因为市城管局不能提供收费依据和标准,而国际大酒店的财务制度明确没有标准的收费不予报销,手续办不了,宣传也只好停了下来。不少经营者对记者说:既无收费依据又无收费标准,漫天要价,收费弹性惊人,让我们企业怎么相信?
在常德市城管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费确有其事,这是代常德市国资委收的,收的钱全都上缴财政了。随后,常德市国资委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户外广告收费,以前交警、工商、城管都收,2005年国资委成立后,市里将公共资产管理归口到市国资委。户外广告只要利用户外空间,就属于占用国有无形资产,都要付费。2008年7月,市国资委则授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市城建投一负责人告诉记者,票据上体现的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是该公司的子公司。其实该公司也没有真正参与收费,具体操作收费的仍是原有行政单位。不过,这项收费至今未通过物价部门的审批。目前,这种收费是以协议收费的形式收的,弹性很大,一方面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另一方面又给人留下了乱收费、人情收费的空间,群众对此确实有意见。
违规的行政执法只能给当地经济发展造成阻碍。记者建议常德市有关部门在履行市场监管的同时,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带头规范市场秩序,合法、人性化的执法,真正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