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中国社会正义的起码顺序应该是:首先,每个公民都应拥有最广泛的、平等的权利;其次,在机会平等的条件下,所有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最后,即使由于个人天资能力存在差距,导致财富不均等,也要通过国家的干预性政策,保证最不利者获得基本利益。权利是可以平均分配的,而财富则不应被绝对平均化。在正义的社会里,对权利与机会的平等分配,应优先于财富的平均分配。只有在解决好权利与机会平等分配之后,才能更有效地解决财富分配问题。
“房二代”的报道中特意描述,“妞妞的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并非大富大贵,但都在垄断企业工作,家庭基础比较好”。中国居民财富的积累也就这几十年,依靠一般工资标准,无论如何也积累不起来巨额财富。显然,在垄断企业工作,已经意味着员工的高收入与高福利。
面对基尼系数的不断攀升,更加注重公平的改革举措已刻不容缓,但这种公平的维护,不应仅仅停留在社会财富的转移方面。穷人缺钱,缺技术,穷人更缺权利,缺机会。在基本权利与机会都难以保障的前提下,对穷人进行一些福利性的财富转移,并非治本之策。应充分保证每个公民拥有平等的政治、经济权利,均等的就职机会,并把这种权利与机会均等的观念制度化,推进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敲碎包括垄断在内的种种特权。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