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8日下午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备役军官法的决定、人民调解法。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33号、第34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两部法律。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闭幕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一修正案。该修正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同意对这一修正案予以备案。该修正案将以公告方式予以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决定,批准了这一公约。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有代表2979人。
会议经表决,任命陈建国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石宗源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安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王凤超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李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修改后的预备役军官法,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适应国防建设需要,着重从预备役军官的选拔配备、登记管理、教育培训和征召退役等方面修改补充了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预备役军官制度,对提高预备役军官队伍素质,增强国防动员能力,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吴邦国说,常委会制定的人民调解法,将人民调解工作长期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律,并针对新形势新任务从法律上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明确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关系,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对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吴邦国指出,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附件二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并依法分别予以批准和备案,使这两个修正案正式生效。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两个修正案草案已在香港完成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凝聚了香港社会共识,符合基本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和决定,有利于保持和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大家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积极推进香港政制在基本法规定的轨道上循序渐进地向前发展,共同开创香港更加美好的明天。
吴邦国指出,“十二五”规划纲要是引领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是今年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这一情况,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进行专题调研的任务。大会一结束,我们就启动这项工作,选择了14个课题,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开展历时4个多月的专题研究,形成了一批有水平、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参加调研的同志普遍认为,常委会组织的这次专题调研是在中央提出制定“十二五”规划建议的过程中进行的,进一步体现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的一贯思路,工作是扎实的、效果是好的,既为中央决策和研究编制规划纲要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明年全国人代会审查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做了认真准备。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杨鑫